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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科研处 [作者]:聂艳华 [发布时间]:2021-01-07

院属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基金改革有较多重大改革举措,具体申报指南将于1月中旬正式发布,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项目申请

  1.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在线填写将于2021年1月15日开放,申请基金项目需申请人使用本人帐号申报,无账号或遗忘账号密码人员可与本单位基金管理员联系。
  2.请各单位组织项目申请人提前考虑人员安排,认真编写基金申请书,并于2021年1-2月组织开展申请书专家咨询评审与单位内形式审核工作并于2021年3月10日16:00前提交经过单位形式审核的基金申请书

  二、2020年度到期项目结题

  1.按基金委要求编制项目结题报告,发起、完成院报告审查流程后在线提交结题报告,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打印最终版(不含附件材料),完成纸质报告签字盖章(包括科研处、财务处和院,其中院章由我处统一申请)。
       2.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多单位合作的项目应由项目参与单位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如需查询项目收支情况和调整项目预算的(工材学部要求项目经费单项科目结余不能出现负值),请于2021年2月20日至25日与财务处联系办理。

  3.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报科研处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院将于2021年3月1日完成电子版结题报告的审核提交,各单位应于31016:00签字盖章完的结题纸质材料汇总交我处,我处将于3月11日统一报送基金委

  三、2020年度在研项目提交进展报告

    请各单位组织2020年度在研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3日16:00前按基金委要求编制完成进展报告,发起并完成院网报告审查流程后,通过基金委系统在线提交。

  四、其他事项

  1.2021年基金申报指南将于1月中旬正式发布,2021年有较多最新改革举措,请各单位基金管理员和申请人届时认真研读《指南》和相关通知内容;
    2.所有基金项目申请书、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均需经所在单位基金管理员审核后方能提交,未经审核的项目材料院将不予审核提交
    3.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及时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聂艳华     王荣凯
    联系电话:29430    26359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      

 

 

科研处  

202116


责任编辑:宋蒲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