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水利与科技

从“各自为政”到“攥指成拳”——贵州积极破解跨界河流治理难题

[稿件来源]:中国水利网 [作者]:中国水利网 [发布时间]:2022-08-31

  记者 王伟康 通讯员 黄锋 张伟

  河流治理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是一项系统工程。过去,由于缺乏联动协调配合机制,跨界河流治理成为老大难问题。近年来,贵州省与邻省(市)签订联防联治协议,建立生态流量补偿机制,开展联合巡查督察和联合执法,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到“攥指成拳招招管用”,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互派河长 联防联治

  黄泥河是云南、贵州两省界河,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流经贵州省六盘水盘州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是珠江上游的重要支流。

  过去因两省三地权限不明晰,黄泥河管理混乱,水生态破坏严重。盘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张林告诉记者:“以前黄泥河两岸各管各的。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执法难度大。发现河对面有污染河道的行为,我们也不能过去执法。”

  当地政府探索建立黄泥河环境保护协同监督机制,明晰界河管理责任,两省三地互派副河长,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

  2019年,贵州省牵头建立了河流断面监测、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相互考核、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互派副河长等5项工作机制,为推进黄泥河共管共治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经过几年努力,如今的黄泥河干流水质已稳定达到Ⅱ类。

  生态补偿 共治共享

  赤水河位于云贵川三省接壤区,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修建干流大坝、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也是远近闻名的“英雄河”“美酒河”。

  早在2013年,云贵川三省就签订了跨界流域联合执法协议。但在具体执行中,各省流域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保护方式和执法标准等存在差异,分段治河带来的流域管理难题较为突出。

  2018年2月,贵州与云南、四川协调,率先建立长江经济带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明确三省按照1∶5∶4比例,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根据赤水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情况界定三省责任,按3∶4∶3的比例清算资金。

  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各自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赤水河跨省共治有了法治保障。

  贵州省正积极与云南、四川两省磋商,争取三省早日签署第二轮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适当延长年限,扩大补偿资金规模。

  “两长”协作 共护生态

  2018年,贵州省检察机关与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检察机关签订协议,探索建立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四省(市)检察机关对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性质恶劣的跨区域案件,采取联合挂牌督办、联合派员介入等形式,整合力量集中办理,通过跨区域合作,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司法屏障。

  2019年3月19日,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在赤水河川黔两省界河段实地走访时发现,四川省古蔺县辖区内的一家酒业公司向赤水河违法排污,根据赤水河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前往酒业公司核实排污事实,并向古蔺县生态环境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该公司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改正,并对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环保教育。古蔺县生态环境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督促该公司整改。

  据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自建立跨省协作机制以来,习水县和古蔺县两地立案办理涉赤水河流域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0余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余件,实现了跨区域河流污染案件信息互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2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