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12-20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以下简称长科院)是国家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始建于1951年,院本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长科院主要为国家水利事业以及长江保护、治理、开发与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同时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相关行业提供科技服务。
长科院下设7个职能部门,18个研究所(中心、分院),1个科技企业,3个综合服务保障单位,现有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依托长科院组建的各类平台有17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部级9个,其他科技创新基地3个。5个国家级平台为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湖保护与水安全保障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9个省部级平台为水利部长江中下游河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水利部岩土力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水利部水工程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长江江源区水生态系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水利部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水利部西南地区中小河流与山洪灾害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水利部长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现有研究生导师17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级高层次青年人才4人、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部级人选1人、水利领军人才2人、水利部水利青年科技英才2人、水利部创新团队负责人2人、水利青年拔尖人才4人。
长科院在武汉、宜昌、重庆、青海杂多等地建有科研基地,总占地面积近90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体模型试验厅20余座,建有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河工模型——长江防洪模型。
长科院公开出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长江科学院院报》,承办国家级综合性学术期刊《长江技术经济》。
欢迎报考长江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内能够独立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和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的高层次应用型领军人才,为造就卓越工程师打下坚实基础。
二、招生计划
我院招收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为土木水利(专业代码:0859)。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为准。
三、基本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规定的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招生方式及要求
1.2025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试制。
2.除基本要求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考生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双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的考生。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于初试前进行。
五、学习年限
学制4年,最长一般不超过6年。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1日-2025年2月20日。
2.考生网上报名请登录“长江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lf.crsri.cn:8001/),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提示,准确、详细、真实地逐条填写报考信息。
七、提交材料
考生须提交以下报考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2.由所在学校(单位)盖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3.定向培养考生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证明,并盖人事部门公章,在录取后,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4.书面推荐意见: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各出具1份,专家填写并签名);
5.大学本科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6.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须提交《2025年博士研究生英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
7.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步打印提交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
8.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9.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0.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等),考生亲笔签名。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次序整理成册,简章中所有证书、成果等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日(2025年2月20日)。
报考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的提交时间应不晚于2025年2月20日,电子版PDF文件请发送至邮箱:crsriyanbu@mail.crsri.cn,纸质版原件请邮寄至:
长江科学院研究生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9号,027-82820003,毛老师收),邮件封面请注明“博士生报名材料”。
仅接收顺丰或EMS邮寄相关材料。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八、考试、录取及体检
考试(初试及综合面试)拟于2025年3月至4月进行,具体实施细则详见我院官网后续发布的通知。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取。
申请人完成考试后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体系及培养保障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免收学费,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学费按5000元/生/年收取。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学制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及长科院奖助学金,包括: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长江科学院院级奖学金(包括优秀论文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优秀社会实践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助学金:分为院级助学金和所级助学金。院级助学金按2500元/月发放,根据研究生承担的科研任务情况,所级助学金发放标准一般不低于2000元/月。
3.保障条件
我院提供研究生公寓,房间均配备独立卫生间和生活阳台,职工食堂将提供一日三餐;为研究生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提供各类运动场馆,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十、毕业生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就业实行自主择业,定向培养研究生按签署的定向培养协议要求就业。
十一、相关说明
1.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
2.报考有关费用:考生报考相关费用如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考生本人自理。
3.考生在报名时无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解决。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获取考生档案,从而影响考生复试或录取,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随时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江科学院研究生部
电子邮箱:crsriyanbu@mail.crsri.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9号
长科院官网网址:http://www.crsri.cn
联系人:毛老师
电 话:027-82820003
附件:
附件2 长江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英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