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
拟录取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进行录取体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生须在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的规定,费用由考生自理。
2、请于4月20日前将体检报告扫描件(电子版压缩包)提交至录取专业所,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
3、联系方式
联系人: 鞠老师
电话: 027-82828061
特此通知。
长江科学院研究生部
2024年4月12日